执业药师报名条件

责任编辑:杜金涛 2019-06-18 16:57:59

  • (一)凡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参加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:

  • 1、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;

  • 2、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;

  • 3、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、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;

  • 4、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;

  • 5、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。

  • (二)免试科目

  •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免试药学(或中药学)专业知识(一)、药学(或中药学)专业知识(二)两个科目,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、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。

  • 1、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,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;

  • 2、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,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。

  • (三)中专生报考条件(政策过渡)

  • 国家药监局为保证新版制度平稳过渡,现规定:符合以下要求(原34号文)的中专学历人员,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:  

  • 1、报考全科: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,遵纪守法并取得药学、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,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;

  • 2、免考二科: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并为中药学徒、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,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,可免试药学(或中药学)专业知识一、药学(或中药学)专业知识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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